
“被”字句:英文语法改造中文?
应用介绍
这个句子中,第二个“被”字需要吗?现在多数中文写作者都学了英文语法中的被动语态,似乎应该像英文那样加个“被”字。但中文的动词本来没有主动、被动的变形(大部分情况下意思不言自明,有时候需要读者根据上下文来判断语态),很多人把英文中动词被动式前的那个助动词be翻译成“被”,直接放在原型动词的前面,诸如“被接受”“被认为”“被取消”等,甚至还常能看到“被决定逮捕”等累赘的文字。
“被”字的广泛“被使用”,似乎是100多年前白话文先行者学习西方语言、规范中国语法的改良实践的延续,但如果鲁迅、老舍、茅盾、巴金、曹禺他们看到现在有这么多“被”字,估计会“被”吓一跳。其实这是21 世纪才大量出现的现象。我1984年去美国留学之前任学刊编辑,也写文章和剧本,从未看到过这么多“被”字;1999年回国任教以后,就“被”越来越多的“被”字冲击到必须想一想为什么、怎么办了。
中国古代的经典大多是文言文,在创建现代白话文的初期,肯定要学一点西方文字更严谨的语法规则,例如标点符号、“他”“她”分开等。这些基础性的语法改革都是由国文、外文俱佳的大学者慎重提出并付诸实践的——多半是文化精英深思熟虑的行为。而21世纪的“被”字泛滥,似乎是全民“被”要求学英语但大多只学了皮毛的结果。这一“流行新语法”存在着内在的逻辑问题,所以并不能“被”全面实行;如在本文开头的句子中,要是加进括号里的“被”字就会显得别扭,因此大多数人并不会加——但如果不提出讨论,很可能以后就会“被”加上了。一个更具普遍意义的例子是那个句型相似但更常见的短句,那是一个国家政策的表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至今好像还没看到有谁按“流行新语法”把它改成“房子是被住的,不是被炒的”,但谁能保证以后人们不会那样去说?
流行的“被字句”中还有另外一类,看上去更明显地别扭反常,却非常有意思,如“被辞职”。因为这里的别扭就是为了突显出所描述事情的违反常规——事实上这个所谓的“辞职”并不是身为主语的那个人的主动行动,而是被别人无端捏造来的“假新闻”,或者是“名为主动辞职、实则被人解雇”。“被辞职”“被捐款”这类表面上不合语法的说法事实上是一种有趣的新式修辞手法,这样的修辞句式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本文讨论的语法问题是在一般性句子中动辄加“被”,这个当代语文现象应该引起文字工作者的重视吗?如果“被”重视了,会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既然多数人已经习惯了用“被”来表示被动语态,只能随大流了,大众的语言问题无法用强制手段来“被”解决。但是,过去100多年来我国已经有过几次解决语文转型的成功经验。继全面推广白话文以后,全国讲普通线年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明确指出,普通话不仅要“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还要“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在“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有现在这样频繁使用的“被”字吗?并没有。现在的麻烦是,太多人已经形成了这样的习惯,要全面减少使用“被”字,估计不容易说服人。在很多情况下,中文的“被”字还是有用的;关键在于,国人在学习西方语法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西文和中文之间具体的异同。
其实,英文语法中还有一条大多数学过点英语的国人还未必了解的不成文规则——尽可能多用主动语态,少用被动语态。其实中文也可以说有这样一条不成文规则,因此必须用“被”字来表述意思的中文句子本来并不太多。而在必须使用“被”字的时候,与它最接近的英文词并不是助动词be,而是介词by;但by后面的宾语必须是名词,不能是动词。比方说,如果我们讨论的问题是“这个问题应该被领导和专家讨论,还是被老百姓来讨论?”这时候加上“被”字就合理了——当然这个“被”也完全可以换成“让”或“请”字,反正名词前一定要有个介词或动词。而本文开头那个问题中的“被”字后面是“讨论”这个动词,并没有名词,因此就不要加这个“被”。两相比较,“‘被’字句需要讨论吗?”显然比“‘被’字句需要‘被’讨论吗?”更顺。
动辄加“被”这一下意识的“洋语法”或“翻译腔”的问题究竟是哪里来的呢?恐怕不能说是洋人强加给我们的“洋教条”,而更可能是用中文的人自己喜欢出的“洋相”。很多人不习惯独立思考,在看到西方文化中与我们的传统有不同之处时,还没弄清这一差异背后的具体背景,就匆匆忙忙搬用人家表面的做法,结果学得不伦不类,被不该盲目拷贝的洋语法“教”得连自己的语言也说不好了。他们可能还会说:这种问题值得“被”讨论吗?
在中华语文的语境中,也许可以说,什么问题都不值得“被”讨论,但是,很希望有人能来认真关注并讨论一下这个“被”字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