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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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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介绍

  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诚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共5名。

  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为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与人才“双支撑”,结合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共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1)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考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并于考察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1)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相符,在岗位没有其他有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各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我校解释。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或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岗位表》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职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3岁,具体由我校解释。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考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按报考系统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3)大学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7)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对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考生届时登录报考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和试讲环节。

  (2)试讲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登陆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试讲,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复审和试讲资格。

  (1)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试讲前一天,持报名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考试采用先试讲,入围后进行面试的方式,其中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岗位的试讲考核含实操考核。试讲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分),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5,按实际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进入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试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结束后,考生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阅面试相关考试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考生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各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要求具备职称或相关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现专业技术资格高于《岗位表》中设置的要求,录用后学校将按照不超过《岗位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报名即视为考生同意本条款。如考生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或由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考生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留意个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名单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工作需要,樟木头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裕丰社区护林员1名、樟罗社区护林员1名、官仓社区护林员1名。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人员共4人,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

  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主要展示制造业科技、信息与高新技术两大主题,是具有东莞特色和现代意义的专题科技馆,现需招聘创意编程班秋季培训班授课老师。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虎门镇国库支付中心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程师,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8日。

  为进一步充实大岭山镇水库、排涝泵站管理力量,现公开招聘2名专职管理员,报名时间为7月4日8时30分至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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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诚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共5名。

  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为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与人才“双支撑”,结合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共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1)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考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并于考察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1)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相符,在岗位没有其他有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各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我校解释。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或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岗位表》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职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3岁,具体由我校解释。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考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按报考系统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3)大学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7)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对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考生届时登录报考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和试讲环节。

  (2)试讲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登陆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试讲,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复审和试讲资格。

  (1)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试讲前一天,持报名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考试采用先试讲,入围后进行面试的方式,其中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岗位的试讲考核含实操考核。试讲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分),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5,按实际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进入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试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结束后,考生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阅面试相关考试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考生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各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要求具备职称或相关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现专业技术资格高于《岗位表》中设置的要求,录用后学校将按照不超过《岗位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报名即视为考生同意本条款。如考生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或由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考生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留意个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名单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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