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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属于中专吗

技校属于中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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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介绍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非莞户籍干部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非莞户籍干部或职工,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非莞户籍干部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非莞户籍干部或职工,可以申请入户我市,其非莞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申请人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学生(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均已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已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

  2、《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一)申请人在 “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下同)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三)该事项属于一站式户口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省内3个工作日,省外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迁出后,在“i莞家”平台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一)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二)领取户口簿时,公安部门将注销入户人在“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内有效的居住登记、居住证信息。

  (三)房屋未确定村(社区)管理的,不予办理入户至房屋地址,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屋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办理户口迁入房屋地址。

  就近的公安综合窗口(市民服务中心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中堂公安分局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户口迁入】可获取东莞各类户口迁入政策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办理时间地点等)

  公民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内,东莞市内收养小孩入户办事指南请见正文。

  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符合随军条件已获得《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的军人家属,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军人服役地所在城市。东莞随军家属户口迁入办理指南见正文。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且原籍东莞市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因退学回原籍入户东莞市的可申请入户东莞市。

  符合东莞政策性安置落户的,可申请入户东莞市,具体办理指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

  市外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东莞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配偶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人员,可以申请投靠配偶迁入东莞市,其非莞籍的未成年子女可一起申请随迁。

  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我市。

  原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弄虚作假非法在市外落户后,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被迁入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后,可回东莞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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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非莞户籍干部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非莞户籍干部或职工,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非莞户籍干部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非莞户籍干部或职工,可以申请入户我市,其非莞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申请人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学生(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均已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已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

  (一)申请人在 “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下同)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一)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就近的公安综合窗口(市民服务中心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中堂公安分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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