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聘派遣制教师8人
应用介绍
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安排等内容,详见正文。
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是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所属的公办全日制职业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填写,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受理补充材料的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学校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
采用综合面谈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语文、数学、体育、信息技术类、无人机类、鞋类、营销(电商)类、宠物养护与经营类等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试讲,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信息技术类学科教师技能考核内容包括python、adobe lllustrator(广告设计师技能考试软件)和编程等。
根据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谈考试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行业准入要求的,考察不予通过。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在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
1.报考人员确保报名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招聘期间若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核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后参加考核。
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安排等内容,详见正文。
2025年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是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所属的公办全日制职业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2025年7月13日至7月23日。报考人员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填写,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受理补充材料的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学校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
采用综合面谈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语文、数学、体育、信息技术类、无人机类、鞋类、营销(电商)类、宠物养护与经营类等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试讲,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信息技术类学科教师技能考核内容包括python、adobe lllustrator(广告设计师技能考试软件)和编程等。
根据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谈考试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行业准入要求的,考察不予通过。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在温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1.报考人员确保报名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招聘期间若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核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后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