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0人!
应用介绍
为加快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国,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和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最迟获取时间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填报完成后,将报名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制成电子版格式,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邮箱(.cn)。附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学院名称-附件内容”(如:张XX-临床医学-安徽医科大学-医学院-人才引进申请表)。
应聘者提交简历材料后,学校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进入招聘考核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业绩成果及能力展示和现场答辩、个人学术成果评价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将采取个人展示、现场答辩、材料评估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和仪表举止、潜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效果和实际操作技能等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学校另行通知。
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合成时,个人业绩成果及能力展示占比40%,答辩评价占比30%,学术成果评价占比3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有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设最低分数线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学校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签订合同履约期限为8年,首聘期3年(其中包括试用期1年),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且不得低于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学校为引进博士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同时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搭建等多项政策。具体标准可参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特别优秀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4.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上班,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聘用单位的,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