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徐汇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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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 实习生 郝思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7月16日发布了《2016年1月-2025年4月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围绕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此类案件审理经验总结、案件审理的困境以及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完善建议展开。《白皮书》指出,不少受害人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出现了申请保护范围超出实际伤害范围的情形。比如,在一起案件中,申请人封某(女)与被申请人姜某(男)为夫妻关系,姜某多次对封某实施家庭暴力,封某及两人女儿多次报警。姜某书面答辩称,承认曾因情绪失控打过封某,但自纠纷发生至案件审理时未再实施任何不当行为。不过,封某提出的申请事项几乎囊括了保护令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最终该申请被部分驳回。因此,《白皮书》指出,法院应坚持保护范围与风险程度相适应原则,依据证据确定保护范围,既要坚决制止家庭暴力,也要避免保护范围无限扩大化。值得关注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两性关系间的适用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夫妻关系。修订后的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拓展至具有恋人关系的当事人,明确禁止在终止恋爱关系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在分手后持续被骚扰,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另一期案件中,王某甲向王某乙提出分手并结束恋爱关系后,王某乙持续骚扰对方,甚至还非法进入女方住所,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对方及其家属居住地址,严重危及女方人身安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乙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也与社会道德要求相左。因此,即便双方就王某乙的前述行为在公安机关达成了调解,鉴于王某乙的前述行为构成了对王某甲及其相关近亲属生活安宁的实质侵扰,存在威胁王某甲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故法院仍有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现实必要。这样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有效保护妇女权益,对于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白皮书》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中,有4个案例都涉及家庭和睦问题,并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案件,法院可以向施暴者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当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遇到不少困境,白皮书提示,实践中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害人主动启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救济的意愿较弱;家暴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受害人往往难以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且缺乏证据留痕的意识;由于家暴的隐蔽性,人民法院往往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反保护令的行为,监督执行环节薄弱。
针对这些困境,徐汇法院在白皮书中分别针对诉前阶段、诉中阶段和诉后阶段,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机制,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