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48人公告(第三批)
应用介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48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学校创办于1958年,2000年升格为高职院校,是新疆首批三所高职院校之一。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校成为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学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首批“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等荣誉称号。
(六)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须在2025年7月1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应聘人员须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②毕业证、学位证(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由学信网自行查询);
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PDF格式A4纸正反面打印,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④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报名系统),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⑤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其他条件”的相应印证材料,如: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等。“其他条件”不作要求的,可以不提供。
4.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应聘人员须完成网络系统报名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上传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5日-6月19日12:00,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核通过者在系统内进行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查状态,若未通过需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后提交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部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出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缴费阶段考生须在2025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期间缴纳面试费用,缴费金额为55元/人,缴费成功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缴费失败,不允许参加面试,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拨打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线.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授课)能力等。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