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中心小学
应用介绍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门卫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岗位,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上放学重点时段界定:早晨上学时段7:30—8:10,中午上学时段(春夏季)13:30—14:00,(秋冬季)13:00—13:30,上午下午放学时段。
3.在学校上、放学重点时段,要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必须配备2名保安员,保安要穿戴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头盔,手持钢叉、盾牌等装备进行值守,并做到合理站位(一人持钢叉,一人持盾牌,在校门外两侧合理站位),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维护好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巡查防护工作。
4.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有早到学生也要做到随到随进,不得出现学生在校园周边滞留现象。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送学生到门卫室并在《学生出入校登记簿》上签字,家长到门卫室接孩子并签字。
5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
6.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督促来访者登记相关信息。
9.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询问是否合规。如有不符,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并报知学校当天值班领导。
10.节假日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值班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教导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总务处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值周安全巡逻。值周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校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学校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校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3.所带现金应在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后将余款当即交予家长或让学校老师代为保管,学生个人身上不能存放大量现金。。
6.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6.若照明灯和开关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后勤人员进行故障排除,不得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4.学校任何处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并有完备的安全预案;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严禁违反各项安全规定。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6.每班每个村庄设置一名假期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班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情况通报,当天报告本班班主任,班主任于每天下午6点前上报学校当天带班领导。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班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为本班同学服务的安全意识。
5.调动本班级学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配合学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督促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关门窗、关灯和其他用电设备断电工作工作。
6.关注教室安全。班级出操时,离开教室上课(体育课、实验课等)时,若教室无人,各班班长员必须关好门、窗和灯。
8.协助学校做好本班级同学的安全宣传,通过班会、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形式,定期对同学们进行生命健康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使本班同学树立安全防范第一的意识。定期巡视本班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个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老师汇报。
10.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协助班主任维护好本班同学的秩序,做到有纪律有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15.在做学科实验时,必须督促同学们在老师允许下进行正确规范的操作,不能让同学们自己随意操作。
17.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措施,如交通事故、财产丢失、人身伤害以及不法行为的侵害等,及时上报班主任、值班老师。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瓶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师生安全教育;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盗安全工作;学校周边环境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学校附属设施安全;校舍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等。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各处、室、组负责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实行安全每天检查报告制,学校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督促本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报请上级进行行政处分。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微机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宿舍、教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5.建立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学校坚持每周一检查;每学期初开学前三天全方位排查;每月一次彻底排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
6.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组、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处、室、班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1.定期对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食堂要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学校要定期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相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各部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树木枝干、老的建筑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学生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严格进出校门管理。值班人员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0.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校每学期一次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班主任教师的签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
3.课间活动讲文明,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值周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学校值周人员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二、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五、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五落实。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记录,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上级部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上级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线
”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二)教育内容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师生出入校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疾病防治管理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全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者,建议上级部门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职(校)察看、开除公职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处理对象是学生的,由班级提出意见,报教导处审核,由学校审批、裁决施行。属教职工的,由学校教师大会研究决定。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3.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伙房、图书室、厕所、各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通道出口处要安装应急灯。
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任考核组成员。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学区安全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积极开展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处室、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二、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八、危险品保管室(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作领导小组组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班长为本班安全责任人。集会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集会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故。
集会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集会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安全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1.加强校园出入管理。门卫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学生因故中途离校的要有班主任的离校出门条。要按时开关校门。2.
13.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教师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中毒、防特 、防水 、防雷 、防震 、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使之经常化 、制度化。14.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随队老师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8.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一)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二)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学校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学生,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心理委员应予以特别关注: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3.
3.三级网络:学校学校负责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学生,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老师主动对他们进行危机预防或干预工作。
学校收到预警信息或心理危机事件后,及时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在心理咨询老师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学校处理心理危机事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要求,成立饮食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教育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护好学生不受伤害,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建立校园周边巡查制度。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接送学生车辆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随车照管人员对驾驶员有监督和提醒的义务,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和校车管理办公室。(
)随车照管人员在每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间,要准时到达本人所负责的线)安排好各校车停靠站点的小组长,做到管理有序。
4)在每个接送站点负责按花名册点名。到达接送站点或学校后,随车照管人员在车下组织该地点学生有序、整齐地上下车,不得出现挤、抢等不良现象。
5)在校车起动或停止时要事先提醒学生。行驶过程中要加强对乘车学生的管理,严禁相互打闹或把手、头等伸出窗外,不允许大声喧哗。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报告其班主任或学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