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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心网络运维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子长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心网络运维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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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介绍

  合同包1(子长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心网络运维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1(子长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中心网络运维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08月份至2025年08月份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8月份至2025年08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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