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战淬炼强技能严把安检第一关---孙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开展夏季应急处突演练
应用介绍
为深入推进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编队管理规范化建设,孙吴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开展夏季应急处突演练,以实战化训练锤炼队伍实战能力,为司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筑牢屏障。
本次演练以“安检口突发冲闯事件”为模拟场景,设定一名当事人在安检时被发现携带疑似管制刀具,在法警要求开包检查时突然情绪激动,试图强行冲闯安检口,重点检验警队的快速反应、战术配合和规范执法能力。
演练过程中,司法警察严格遵循《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规范履行“逢包必检、逢疑必查”安全检查职责,从预警响应、战术配合到证据固定均实现标准化操作,充分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实战技能。
此次演练组织严密、衔接流畅、指挥有力、配合默契,全体参演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娴熟的警务技能和严明的纪律作风,高标准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充分展现了司法警察队伍的过硬职业素养。演练达到了“快速响应、高效集结、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的既定目标,为实战处置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孙吴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持续推进实战化训练机制创新,丰富演练内容与形式,定期开展警务技能专项培训,不断提升队伍应急处置水平,巩固深化实战训练成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顺畅运行提供更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法院安检工作直接关系公共安全,配合安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在此提醒:冲卡、拒检等妨碍法院安全管理的行为,不仅会危及庭审秩序与他人安全,更可能触犯法律,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